首都師范大學2010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為了提高首師藝術教育水平,活躍校園文化氛圍,經(jīng)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批準,首師將于2010年1月9日進行首都師范大學2010年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屆時我校將組織有關專家對報考首都師范大學的藝術特長生進行遴選,對學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進行測試。具體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0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的北京籍高中畢業(yè)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類別
器
樂 |
管
樂 |
木管 |
短笛、長笛、雙簧管、單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薩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
銅管 |
圓號、小號、短號、長號、次中音號、大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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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樂 |
小鼓、定音鼓、馬林巴、木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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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樂 |
貝司、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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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 |
話劇、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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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
民族、芭蕾、現(xiàn)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
三、報名及測試方法
1.請詳細填寫《首都師范大學2010年藝術特長生測試報名表》,此表可從網(wǎng)上下載。也可從所在中學教務處或藝術團索取,復印有效。
2.考生或考生家長持報名表(需加蓋學校公章)于2009年12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首都師范大學團委(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學生活動中心二層)辦理手續(xù)。同時請攜帶一寸與報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張(背面寫清考生所在中學、特長、姓名,以備制作準考證用)、報名費及身份證、考生所獲業(yè)余考級最高級證書及高中以來校級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各種資材恕不奉還。
聯(lián)系人:劉炳全、楊梁、趙秀華,聯(lián)系電話:68902640、68902641。
3.請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于2010年1月9日到首都師范大學學生活動中心進行測試。(詳見測試須知)
點擊下載:2010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doc
四、簽約
1.在綜合考察考生學業(yè)成績、思想素質(zhì)的基礎上,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jù)我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結(jié)果,結(jié)合藝術團的需求,確定擬招收藝術特長生合格者名單。
2.本著考生自愿的原則,2010年1月中下旬我校與測試合格考生簽訂特長生志愿認定協(xié)議。
3.測試結(jié)束三個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wǎng)(www.cnu.edu.cn招生工作,進入本科招生網(wǎng)),憑身份證號查詢測試結(jié)果。
五、錄取辦法
1.考生必須取得北京市藝術特長生資格,方可享受藝術特長生錄取政策。
2.對于取得“北京市藝術特長生測試二級以上、首都師范大學測試原則上為A級、學習成績優(yōu)良的簽約考生,在高考(論壇)錄取時根據(jù)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給予適當降分錄取。
3.簽約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應在本科一批錄取院校、二批錄取院校一志愿填報首都師范大學,否則不能享受我校藝術特長生錄取政策。
4.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根據(jù)其高考成績以及預留專業(yè)的計劃數(shù),進行專業(yè)選擇。
5.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我校學生藝術團的各項活動,遵守《首都師范大學特長生學籍管理規(guī)定》及學生藝術團的各項規(guī)定。
首都